文艺文创文旅都可报!2026年长沙市级文化强市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时间和材料流程、奖补指南

江露 /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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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文创文旅都可报!2026年长沙市级文化强市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时间和材料流程、奖补指南长沙文化圈注意!2026 文化强市专项资金正式开报! 为打造国际文化创意中心、擦亮 “媒体艺术之都” 名片,长沙重磅发布文化强市发展专项资金,文艺精品、公共文化、文创产业、微短剧、演艺新空间、文化人才等项目均可申报!无论你是做原创剧目、非遗传承、实体书店、文创园区,还是微短剧拍摄、沉浸式演出、文化数字化,都有机会获得市级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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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方向

1. 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与宣传阐释,重点支持推出标志性理论成果、建强理论研究平台、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等。

2.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支持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重大活动、改陈布展等。

3. 深化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能力建设,重点支持新闻内容建设与管理、国际传播建设、推动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做好社会宣传等。

4. 加强优质精神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重点支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繁荣文艺精品创作与推广、办好重大文化活动、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助力重点出版工程和优秀出版物出版、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扶持实体书店发展等。

5. 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音视频产业和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创新发展、传统文化业态提质升级、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产业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等。

6. 加强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7. 其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大文化项目或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须为在我市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文化企业和文化领域社会组织、团体,其中,文化企业、文化领域社会组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其他条件

1.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具备必要的实施条件、前期建设基础、可持续运营能力、良好运营成效预期。

2. 申报项目应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产业类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带动辐射作用,有利于推动“文化+科技”、“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3. 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得向市级财政其他来源渠道重复申报。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逐级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对市委市政府批准或市委宣传部确定支持的重大文化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称直报单位)按程序向市委宣传部直接申报,不占用项目推荐限额。原则上2026年1月1日前已实施完成的项目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本次申报的项目应在2026年7月底前启动实施。

(二)项目推荐及入库

湖南马栏山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市)委宣传部、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以下统称“项目初审推荐单位”)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项目初审和筛选,综合考虑年度工作重点、项目成熟度和预期绩效情况等,在项目推荐数量限额内择优推荐,填报《2026年市级文化强市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2),以正式文件推荐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其中各区县(市)项目由所在地党委宣传部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被推荐项目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动态调整,并定期清理。项目储备情况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三)项目评审

市委宣传部对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项目可行性等进行审核,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家评审,必要时对相关项目进行部门联审和现场考察。

(四)审批公示

市委宣传部根据审核意见以及专项资金规模,研究提出项目支持建议方案,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市财政局审核会签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拟支持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特别说明:国际传播项目、实体书店扶持项目、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文创精品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报送等相关事项分别按照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申报指南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认真组织申报

项目初审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动员,要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规范开展申报。

(二)加强项目管理,提升申报质量

项目申报主体应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统筹申报,确保项目可行、预算合理、绩效目标明确,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可行性、有效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将不符合开支范围的内容纳入申报项目预算。严禁将建设内容实质相同的项目,通过更换名称、拆分包装等方式,向同级财政部门多头、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本专项的申报资格。

(三)严格审核把关,压实推荐责任

项目初审推荐单位应按“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履行推荐与监管责任,对申报项目和主体资质进行严格审核,择优筛选推荐。一是加强信用审查,切实落实资金来源,严防虚报预算、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二是实施绩效追踪,加强对以往年度支持项目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监督,对于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监督、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不得推荐其申请本专项资金。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初审单位,将在后续申报中压减项目推荐数量和资金支持额度。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项目推荐报送截止时间统一为:2026年7月10日17:00前,申报单位可登录长沙文明网)政务发布厅专栏,下载2026年度长沙市级文化强市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相关资料。

(二)报送要求

项目初审推荐单位或直报单位将纸质版资料分类别报送至对应处室,其中项目初审推荐单位需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资金的正式盖章推荐函、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各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A4纸打印,按附件顺序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分类报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支持项目类别+项目推荐单位,各类别报送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推荐数量表

推荐单位

推荐限额(个)

文化强市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实体书店

扶持项目

微短剧产业

高质量发展项目

文创精品项目

总计

42

48

26

38

一、湖南马栏山集团有限公司

2

 

2

3

二、区县(市)(合计)

20

48

20

30

湘江新区

4

8

4

6

芙蓉区

2

6

2

3

天心区

2

6

2

3

开福区

2

6

2

3

雨花区

2

6

2

3

望城区

2

4

2

3

长沙县

2

4

2

3

浏阳市

2

4

2

3

宁乡市

2

4

2

3

三、市直相关单位(合计)

20

 

4

5

市委网信办

2

 

 

 

市文旅广电局

6

 

 

3

市文联

2

 

 

 

市社科联

2

 

 

 

马栏山宣传文化中心

2

 

 

 

长沙晚报社

3

 

2

1

长沙市广播电视台

3

 

2

1

 

2026年长沙市级文化强市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一、必须上报的资料(按顺序)

1. 项目申请表;

2. 项目申报承诺书;

3. 申报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社会组织提供登记证书);

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告中必须含有项目经费明细预算);

5. 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根据项目情况须对应上报的附件(按顺序)

1. 申请项目补助的,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资金预算、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批复文件(如有)、已完成投资额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会计凭证、合同、付款证明等);

2.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需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加盖企业公章),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5年度纳税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公章)或完税凭证;

3. 根据各级财政要求,需要先开展财政评审的项目,应提供同级财政评审意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还需提供项目立项文件等;

4. 有配套资金的项目需提供资金来源佐证材料;

5. 可证明单位实力、项目水平、技术成果等的相关辅助性材料(如专利证书、获奖证明、行业资质等),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2026年长沙市国际传播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际传播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广泛调动多方力量协同参与国际传播工作,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际传播标杆项目,着力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根据市级文化强市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长沙市国际传播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活动交流类

1. 培育特色外宣品牌。积极承担服务高访等外事活动、国家重大外宣任务,在重大国际场合彰显长沙形象与文化魅力。支持各类国际传播主体深度挖掘长沙在地资源特色,系统策划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明交流互鉴活动,打造全方位展现长沙城市风貌、经济发展成就与文化底蕴的标志性外宣品牌,增强城市国际传播影响力。

2. 承接重点外宣项目。积极对接国家高端资源,推动中宣部及国家相关部委、省级层面的重点国际传播点项目从策划申报到落地实施的全流程提质增效,通过强化政策引导与资源整合,以点带面提升长沙国际传播的整体效能与专业水平。

3. 扩大城市对外宣传。支持借助文化交流、展览推介、经贸洽谈等有效载体,邀请中外媒体巧妙设置议题,有效开展城市形象国际传播。

(二)渠道与阵地建设类

4. 拓展各类外宣渠道资源。支持推进、建立、运营多语种网站和海外社交媒体账号,提升信息发布量与原创率、扩大海外用户访问规模,深度连接海外受众。加大中外媒体交流合作,借助国际主流平台开展对外传播,构建起覆盖广泛、多端协同、精准触达的多元化国际传播渠道网络。

5. 推动基层力量开展特色化国际传播工作。支持区县(市)、园区围绕全市国际传播工作重点方向打造品牌,精选区域特色资源策划实施国际传播项目,推动国际传播与区域文化、教育、旅游、商贸、侨务等领域深度融合。

6. 发挥企业国际传播独特作用。推进“千企出海”国际传播联盟建设,支持外向型企业机构借助“走出去”业务、文化科普活动、企业社会责任、智库课题研究等内容,促进中外交流与长沙故事国际共创;支持各类企业依托自身资源,面向入境游客策划特色传播类活动。

(三)内容生产类

7. 加强内容生产能力建设。支持各级各类媒体和文化传播机构深入挖掘长沙国际传播优势资源,量身定制多语种新闻节目、专题节目、纪录片、宣传片等节目内容并推动海外落地;支持青年群体、文艺工作者、垂类创作达人等各类创作主体,积极创作“全球视野、中国故事、湖湘特色、长沙表达”的优质内容,立体丰富展现长沙国际形象。

8. 扩大数字技术在国际传播中的应用。支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前沿技术,打造沉浸式、体验式、场景化国际传播精品,提升长沙国际传播效能。

(四)人才智库类

9.增强国际传播理论研究能力水平。支持高校、研究院所、智库机构等,发挥学术、人脉、渠道优势,开展着眼长沙城市发展需求,体现长沙特色的国际传播理论研究,打造国际传播交流平台,促进成果转化。

10.加强国际传播人才培养。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培养具备跨文化传播能力、精通外语和新媒体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建成课程体系、开展社会实践、加强国际交流。

二、申报条件

1. 市直单位和高校策划的项目,由市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向市委宣传部提交项目申报表,并附送项目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方案等必要性申报材料,每家单位限报2个项目。

2. 区县(市)、园区主导策划的项目,由区县(市)委宣传部、园区宣传文化部门联合本级财政部门对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项目内容进行审核,向市委宣传部提交项目申报表,并附送项目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方案等必要性申报材料,各区县、园区限报3个项目。

3. 企业类及其他类型项目,按照属地向所在区县(市)委宣传部、园区宣传文化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区县(市)委宣传部、园区宣传文化部门联合本级财政部门对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项目内容进行审核,向市委宣传部提交项目申报表,并附送项目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方案等必要性申报材料,每家企业限报1个项目。

4. 多方联合实施的项目,在取得合作单位授权的基础上由其中一家申报,原则上一个项目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市级资金支持。

5. 申报项目都应具有较高成熟度和执行力,原则上能在一年内完成。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单位在近三年作品创作或活动举办过程中出现意识形态导向问题的。

(2)申报单位在以往申报过程中存在材料造假、内容不实、蓄意欺骗行为的。

(3)存在知识产权等法律争议,或正在进行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4)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被相关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5)其他违反政策法规不应予以资助的情形。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包括:

材料一:《2026年长沙市国际传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2);

材料二:《2026年长沙市国际传播项目申报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项目实施单位简介、项目主要内容、项目详细实施方案、预期效益分析、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预算明细等;

材料三:《2026年长沙市国际传播项目绩效指标样表》(见附件3-4);

材料四:《2026年长沙市国际传播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5);

材料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辅助支撑资料,如申报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资质证明等材料。

四、工作流程

自愿参与申报的申报主体从公布的网站上自行下载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一)单位申报。申报主体按照自愿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委宣传部、园区宣传文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拥有多家分支机构(公司)的申报主体,以总公司名义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市)委宣传部、园区宣传文化部门申报,并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初审推荐。各初审推荐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核把关,在限额范围内进行推荐。区县(市)委宣传部、园区宣传文化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联合本级财政部门组织严格审查,核准相关情况,报送推荐报告。

(三)市级评审。市委宣传部将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主体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从传播效果、社会效益、社会影响、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四)审批公示。市委宣传部根据审核意见以及专项资金规模,按照“扶精扶优扶特”原则,研究提出项目支持建议方案,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市财政局审核会签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拟支持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公示期间如发现或收到实名举报,经查实,存在虚假申报、重复申报、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五)绩效管理与监督。获得扶持的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按规定报送绩效考评材料,配合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

五、有关要求

1. 项目实施单位须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并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实施单位应对相关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确有特殊原因需调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 对于违反有关资金使用规定或绩效不佳的项目,市委宣传部保留变更、中止、收回相关资金的权利,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行政、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件:3-1. 2026年长沙国际传播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3-2. 2026年长沙国际传播项目申报表

3-3. 2026年长沙国际传播项目绩效指标说明

3-4. 2026年长沙国际传播项目绩效指标样表

3-5. 2026年长沙国际传播项目汇总表

特别提醒:查看附件,请点击上下滑动。

附件3-1

2026年长沙国际传播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2026年长沙市国际传播项目经费可用于:图书出版、举办对外交流活动、拍摄制作视频、宣传推广和其他开支等支出。

1. 图书出版。主要用于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出版发行外文图书所需稿酬(版权费)和翻译费(外文译其他外文)支出,原则上不支持中文版图书出版费用。

2. 举办对外交流活动。主要用于支持项目承担单位举办网络直播活动、线上线下对话交流活动、小型展演展示和竞赛活动、成果发布会等所需场地和设施设备租赁、翻译、技术支持、专家劳务等支出。

3. 拍摄制作视频。主要用于支持项目承担单位视频拍摄制作、字幕译制、配音以及购买相关素材等支出。

4. 宣传推广活动。主要用于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所需传统媒体推广、社交媒体推广等相关支出。

5. 其他开支。主要用于项目策划及落地实施相关的其他经费支出。

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三公”经费(含出国差旅费)、基建修缮,不得用于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奖励性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设备购置、系统建设、数据库建设等形成资产的支出(可以租赁或者购买服务);不能用于发放资金、奖品、奖励、纪念品等;不能用于长期雇佣人员;不能用于支付国内媒体人员的车马费、交通费等;不能用于邀请外方来华的国际旅费;不能用于缴纳税费、管理费、服务费等。

附件3-3

2026年长沙市国际传播项目绩效指标说明

绩效指标包括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四类一级指标。其中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为必填项。

1. 成本指标包括经济成本指标、社会成本指标和生态环境成本指标等二级指标。

2. 产出指标是对预期产出的描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等二级指标。

3. 效益指标是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等二级指标。

4. 满意度指标是对预期产出和效果的满意情况的描述,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及其他相关群体的认可程度。

附件3-4

2026年长沙市国际传播项目绩效指标样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举办论坛、赛事、研学、演出等活动的数量(线上线下)不少于XX场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预期参加活动的国外“Z世代” 不少于XX人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预期制作视频总时长不少于XX分钟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预期在XX平台上创建的XX账号粉丝数量超过XX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预期在20XX年XX月前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带来的广告收入超XX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外媒对项目正面报道篇数不低于XX篇次

效益指标 数量指标 XX平台稿件阅读量超XX万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项目获得省部级奖项不少于XX次

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一般用得比较多的是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注意:三级指标必须是可量化的数字,不能用“较好”“好”“很好”等笼统表述来代替。

附件4:

2026年长沙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要求,根据市级文化强市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长沙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以出版物销售和综合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可持续规范经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不包含仓库),出版物的经营面积占总营业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上架在售出版物不少于20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

(二)连续经营一年以上,按时参加并通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度核验;

(三)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近两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五)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本年度举办各类公益性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12场;

(六)本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扶持资金支持。

二、支持方向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宣传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播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长沙悠久的历史文化、厚重的革命文化、活跃的现代文化内涵;

(三)注重社会效益,彰显社会责任。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公共阅读资源建设;

(四)建设具有引领意义的文化地标和最美书店,连锁书店、品牌书店扩大规模,中小书店向专业、主题、特色细分领域拓展;

(五)在环境布置、装饰设计、图书陈列、管理服务、衍生品开发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艺术性、主题性、专业性和学术性突出;

(六)举办的文化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读者认可、成效显著;积极参与各类捐赠活动,展现文化企业的社会担当;

(七)集中性出版物零售市场,积极参与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图书展销活动的实体书店。

三、申报方式

(一)下载申报指南。申报单位进入长沙文明网政务发布厅专栏,自行下载2026年长沙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二)报送申报材料。根据指南要求填写和提供有关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7月3日17:00前报送至实体书店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县(市)委宣传部进行初审,区县(市)委宣传部于7月10日17:00前推荐报送至市委宣传部。

四、申报材料

(一)2026年长沙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坚持正确发行导向的相关材料;

(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相关材料;

(五)反映社会效益的相关材料;

(六)体现经营规模的相关材料;

(七)基础建设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材料;

(八)体现社会影响力的相关材料;

(九)工作创新的相关材料;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承诺书。

五、工作流程

(一)单位申报。自愿参与申报的实体书店从公布的网站上自行下载并填写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县(市)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拥有多家分支机构(公司)的实体书店,以总公司名义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市)委宣传部申报,并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区县(市)初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委宣传、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核把关,在限额范围内进行推荐,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出版处。

(三)市级复审。市委宣传部将对初审合格的实体书店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从发行导向、全民阅读、社会效益、经营规模、基础建设、社会影响、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四)审批公示。市委宣传部根据评审意见和专项资金规模,按照“扶精扶优扶特”原则,研究提出实体书店扶持建议方案,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议、市财政局审核会签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拟扶持实体书店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公示期间如发现或收到实名举报,经查实,存在虚假申报、多头重复申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实体书店,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五)绩效管理与监督。获得扶持的实体书店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按规定报送绩效考评材料,配合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

附件5:

2026年长沙市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市级文化强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长沙市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微短剧拍摄标杆基地建设。鼓励盘活利用闲置资源、文旅景点资源等,打造一站式微短剧拍摄制作标杆基地。

(二)支持精品微短剧创作。鼓励微短剧与长沙文化、创新创业、都市文旅、商业消费、体育竞技等深度融合,创作精品微短剧。

(三)支持科技赋能微短剧产业。鼓励企业在微短剧创作中加大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先进音视频装备产品的应用,降低制作成本,提升内容质量与生产效率。

(四)支持微短剧出海。鼓励企业加强与海外传播渠道的合作,拓展多语种海外市场,增强湖湘文化国际知名度,提升中华文化传播力、影响力。

(五)支持智慧化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微短剧领域审核服务、版权服务、出海服务、资源整合等智慧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智能化升级。

(六)支持微短剧特色产业活动。举办具有重大影响力、带动力的特色产业活动,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微短剧成果展示和行业交流平台。

(七)支持微短剧全链条人才培养。鼓励微短剧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开展微短剧领域职业技能培训。

(八)支持开展微短剧产业综合服务。建设综合性微短剧产业服务平台,为微短剧企业提供全周期协拍服务、搭建交流平台、举办资源链接活动等。

二、申报流程

1. 项目申报。申报主体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逐级提交相关申报资料。

2.初审推荐。各初审推荐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核把关,在限额范围内进行推荐。湖南湘江新区、各区县(市)项目由所在地党委宣传部和文旅、财政部门联合初审和推荐,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产处、市文旅广电局广电处;湖南马栏山集团有限公司、市直有关单位推荐项目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产处。

3.综合评审。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旅广电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必要时对相关项目进行部门联审和现场考察。

4.审批公示。市委宣传部根据评审意见及专项资金规模,研究提出项目支持建议方案,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市财政局审核会签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拟支持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基础资料(所有项目均需提交)

1. 项目申请表;

2. 项目申报承诺书;

3. 项目绩效目标表;

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含项目实施方案、资金预算、项目规模、建设进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及相关佐证资料等);

5. 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信用信息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2024-2025年税务征信评级证明;

6.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二)其他资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提交)

1. 申报微短剧拍摄标杆基地建设类别,需提供基地微短剧创作配套服务及相关设施建设情况;基地拍摄制作的微短剧清单(含剧名、出品方、播出备案号、播出平台);入驻企业清单(含企业名称、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所属产业链环节等);场景服务合同及履约情况佐证资料;消防验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材料。

2. 申报精品微短剧创作类别,需提供微短剧作品基本情况介绍(含剧情梗概、主创团队、制作周期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络视听节目规划备案、成片上线备案、头部平台上线播出(含合同、播放及评价情况等)等材料。

3. 申报科技赋能微短剧产业类别,需提供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先进音视频装备产品、算力等情况及相关合同履约情况佐证资料等;科技赋能微短剧效果提升情况说明及佐证资料(如服务作品清单及效果截图)。

4. 申报微短剧出海类别,需提供项目推动提升湖湘文化国际知名度,中华文化传播力影响力相关情况;海外上线播出、内容译制等相关佐证资料。

5. 申报智慧化服务平台建设类别,需提供平台运营情况、服务微短剧创作情况;平台用户注册情况及服务企业/作品清单;平台相关软件著作权或专利证书等。

6. 申报微短剧特色产业活动类别,需提供活动举办及成效情况、活动报批报备有关证明材料等。

7. 申报微短剧全链条人才培养类别,需提供微短剧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微短剧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等。

8. 申报微短剧产业综合服务类别,需提供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服务微短剧企业案例情况等。

(三)其他资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提交)

可证明单位资质、项目质效等相关辅助性资料。

所有申报资料需按照要求如实报送,不得弄虚作假、缺项漏项;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6:

2026年长沙市文创精品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市级文化强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长沙市文创精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文创精品开发。围绕长沙文化资源,创作开发富有文化底蕴、具备较高市场认可度的文化科技终端、文博非遗创新、文化新消费等文创精品。

(二)支持文创领域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文创集成展销平台、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服务长沙城市文创品牌推广,提升城市形象与影响力。

(三)支持科技赋能文创产品开发。鼓励文创领域的非遗数字化采集、辅助文物复原、智能化设计展示等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研发。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申报主体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逐级提交相关申报资料。

2.初审推荐。各初审推荐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核把关,在限额范围内进行推荐,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产处。其中,湖南湘江新区、各区县(市)项目由所在地党委宣传部和财政部门联合初审和推荐。

3.综合评审。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必要时对相关项目进行部门联审和现场考察。

4.审批公示。市委宣传部根据审核意见及专项资金规模,研究提出项目支持建议方案,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市财政局审核会签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拟支持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基础资料(所有项目均需提交)

1. 项目申请表;

2. 项目申报承诺书;

3. 项目绩效目标表;

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含项目设计理念、实施方案、资金预算、项目规模、建设进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及相关佐证资料等);

5. 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信用信息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2024-2025年税务征信评级证明;

6.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二)对照不同申报方向补充提交资料

1. 申报文创精品开发类别,需提供产品彩色高清三视图。可补充提交2分钟以内宣传视频、相关专利证书等资料。

2. 申报文创领域产业服务平台建设类别,需提供平台建设方案及运营情况、服务产品/企业清单等。可补充提交2分钟以内宣传视频、相关软件著作权或专利证书等资料。

3. 申报科技赋能文创产品开发类别,需提供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研发相关软件著作权或专利证书,科技赋能文创产品开发效果提升情况说明及佐证资料。可补充提交2分钟以内宣传视频。

(三)其他资料

可证明单位资质、项目质效等相关辅助性资料。

所有申报资料需按照要求如实报送,不得弄虚作假、缺项漏项;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找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一个电话,帮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项目,让您轻松稳拿补贴政策资金与品牌荣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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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政策讲解就到这里啦,如果大家还有不清楚的细节、拿不准的申报方向,都可以随时免费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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