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主席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4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24〕1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目标和重点
在传统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县域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创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式、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探索和推广一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政策机制和法规制度,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坚定文化自信,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把传统村落风貌和现代元素结合起来,坚持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把乡村建设得更美丽,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让中华千年农耕文明彰显新时代的魅力和风采。支持重点向基础工作较扎实、乡村特色产业成熟度较高的地区倾斜,重点支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2024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选择35个传统村落集中的县(县级市、区,以下统称县)开展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示范期2年,由中央财政对示范县予以定额奖补。申报县应拥有5个及以上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中国传统村落。
根据国家两部门文件精神,我省拟择优评选2个县进行推荐。其中,各市拥有5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申报县的,可推荐2个县参加省级评审;拥有5个以下符合条件的申报县的,可推荐1个县参加省级评审。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示范市州、示范县,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市级推荐。各市州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实际按申报条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县参评示范县,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参评示范县制定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推荐2个示范县的市,推荐县之间应体现文化内涵、产业特色、地区特征的差异。参评示范县应按要求编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点详见附件)。推荐文件、绩效目标表及工作方案(仅电子版)请于2024年3月17日前报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材料审核。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确定参加评审的示范县名单。
(三)专家评审。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示范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打分。对专家评分排名前两位的县正式行文推荐参加国家评审。
四、工作要求
各市州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示范县。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参评县应紧扣要求编制工作方案,并仅报送电子版材料,避免委托专业机构“编本子、讲故事”、印制豪华材料等情况,切实减少申报工作相关支出。
湖南省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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