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做好2023年加工贸易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露 /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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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支持我市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扩大和提高加 工贸易进出口规模和质量,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3年加工贸易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 商加贸〔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加工贸易资金(不含浏阳、宁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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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对我市(不含浏阳、宁乡)积极开展转型升级的加工贸易企业2022年度的技改研发、贷款利息等费用给予支持。

1、对企业技改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贴;

2、 对企业银行贷款利息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贴;

3、按上述补贴标准加总计算的扶持资金,单个企业总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如计算出的全部补贴金额超过财政资金安排的年度补贴总额,则按相应比例予以折算。

二、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 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 在长沙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健全;

4、 申报主体2022年在企业注册地海关取得加工贸易手册《登记手册》;

5、申报主体未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南长沙)失信“黑名单”;

6、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报;

7、 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含生产 规模、就业人数等情况)、财务状况、2022年度加工贸易进出 口情况、具体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申报内容来提供,比如生产 线改造、新产品研发、利息支出等相关情况介绍)以及申请金额等;

2、 资金申请表(附件1);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申报主体本次申报项目2022年经费开支明细表(明细表列明经费开支名称、时间和金额);

5、 申报技改研发补贴须提供:申报主体的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合同,付款凭证复印件及2022年发票复印件;

申报贷款利息补贴须提供:申报主体的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以及2022年银行贷款实际发生利息的计息单;

6、2022年度企业税收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7、 信用承诺书(附件2);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 申请程序和时间要求

(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需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日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的申报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基 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并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上 传相关电子文档,同时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园区商务主管 部门、财政主管部门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装 订成册, 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提交提交至市级部门, 一份留存 在区级部门)。提交的纸质资料须与平台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企业在平台申报及纸质资料提交时间自2023年9月8日到2023年9月28日17:30时。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

(二)项目初审

申报企业所在区县(市)、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 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在企业申报截 止后10个工作日内正式行文报送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并在长 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初审操作。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

(三)部门审核

市商务局对各区县(市)、园区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第三方评审。

(四)第三方评审

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出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

(五)政府审定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

 

(六)结果公示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长 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长沙市商务局门户网上公示。

公示期满后,由市商务局出具公示情况说明。

(七)集中拨付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最终 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资金使用单位,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原则上每年度组织一次。

(八)绩效评价

市商务局、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四、 其他相关要求

1、各区县(市)、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做 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初审时应严格把 关,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如因初审把关不严导致项目虚报 等问题,将予以问责,并由项目所在地区县(市)、园区负责 追回资金。区县(市)、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应配合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

2、各申报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 不得重复申报各类财政资金,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生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获得资金支持的申报单位应配合做好绩效评价。

 

3、各区县(市)、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将初审文件和申报资料于2023年10月18日前上报至长沙市商务局。

 

附件:

1、2023年加工贸易资金申请表

2、 信用承诺书

3、2023年加工贸易资金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 (此表由区县(市)、园区填写)

 

附件12023年加工贸易资金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企业名称

 

海关编码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及职务

 

座机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邮编

 

项目名称

 

本项目是否获得其

他市级部门支持

 

申报资金金额(万元)

 

年度加工贸易进出口 总额(万美元)

 

年度费用支出情况

生产线改造(万元)

 

新产品研发(万元)

 

利息支出(万元)

 

合计总额(万元)

 

 

 

 

 

单位

简介

 

 

 

 

 

项 目

简介

 

 

附件2:信用承诺书

 

 

长沙市商务局:

我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二、 提供给行政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及行业组织的所有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

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四、 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 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六、 自愿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将信用承诺信息纳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各级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3年加工贸易资金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申请企业名称

年度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

(万美元)

项目产生费用总金额 (万元)

申报补贴类型

申请金额 (万元)

 

 

 

 

 

 

 

 

 

 

 

 

 

 

 

 

 

 

 

 

 

 

 

 

区(县)市、开发园区商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负责人签字:       (公章)

区(县)市、开发园区 门审核意见:

 

 

主管负责人签字:       (公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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