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江露 / 2023-09-01
浏览 953 分享 分享

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将管理方式、享受政策的企业条件通知如下:

 

免费代理指导热线:15855199550(可加v)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17号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清单。

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3年9月1日至9月20日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地方工信和发改部门)根据企业条件(见附件1),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推荐后,于10月10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第三方机构,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开展复核。根据第三方机构复核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进行联审并确认最终清单。

五、企业可于10月31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六、清单有效期内,如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企业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将核实后的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附件3)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企业超过本条前述时间报送变更情况说明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予受理,该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3年度相关政策。

七、地方工信和发改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清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复核后对确不符合企业条件的企业,函告 、税务总局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对符合政策的企业条件适时调整。

推荐资讯
襄阳市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襄科保”保费补贴申报工作(第一批)的通知
襄阳市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襄科保”保费补贴申报工作(第一批)的通知
2026-06-26 16:32:00 点击查看
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
2026-06-26 15:50:00 点击查看
湖南公示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拟推荐名单
湖南公示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拟推荐名单
2026-06-25 10:35:00 点击查看
江夏区丨2026年农产品加工业专项资金项目投资审核结果公示
江夏区丨2026年农产品加工业专项资金项目投资审核结果公示
2026-06-24 16:58:00 点击查看
武汉市硚口区丨关于2026年硚口区市级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的公示
武汉市硚口区丨关于2026年硚口区市级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的公示
2026-06-24 10:35:00 点击查看
湖北公示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2026年到期复核专精特新 “小巨人”拟推荐企业名单
湖北公示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2026年到期复核专精特新 “小巨人”拟推荐企业名单
2026-06-24 09:11:00 点击查看

极速响应

第一时间相应你的需求

专属服务

服务顾问全程多对一服务

信息安全

平台赋能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售后无忧

承诺3年售后服务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627号麓谷新长海中心A1栋13楼1301C室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