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做好2023年度十佳文旅项目申报评选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全面激励全市文旅行业做大做强、做优做特,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长沙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品牌创建扶持办法》精神,现就2023年度十佳文旅项目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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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22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和社会责任突出的文旅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
十佳旅游饭店、十佳精品民宿、十佳乡村旅游目的地、十佳智慧文旅典型应用场景、十佳伴手礼、十佳文旅消费新场景、十佳文化旅游节会。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符合全市文旅产业规划,各类证照齐全;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3.年内无有效旅游投诉,且未受到行政处罚;
4.年内文明创建无因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
5.诚信经营、无意识形态方面责任事件;
6.优质高效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文旅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具体条件
1.十佳旅游饭店
(1)在全市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2)年度经营收入和纳税在全市同行业中居于前列。
2.十佳精品民宿
(1)具有鲜明的地域、历史、民俗特色;
(2)年度游客接待量、旅游收入在同等级民宿中处于前列;
(3)服务设施完备、服务质量好。
3.十佳乡村旅游目的地
(1)具有较强旅游吸引力和接待能力的镇村、乡村旅游(区)点、主题文化园区、历史文化村落等文化旅游集聚区;
(2)文旅基础服务设施完善,旅游标识指示清晰,有专门的停车场、游客中心及旅游厕所等游客接待设施。
(3)有明确、统一的管理机构。
4.十佳智慧文旅典型应用场景
此类别已由科教处牵头完成申报、评选和公示(此次不再申报),统一纳入2023年度十佳文旅项目通报和奖励范围。
5.十佳伴手礼
在“长沙好礼——2023长沙传统文化城市手礼征集推广活动”中产生,此类别由非遗处牵头组织实施,最终产生的十佳伴手礼项目,统一纳入2023年度十佳文旅项目通报和奖励范围。
6.十佳文旅消费新场景
(1)在全市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文化旅游融合创新场地、景点,有创新文旅消费供给、引领文旅消费的示范作用;
(2)主要涵盖都市夜经济集聚区、工业游、科创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自驾露营旅游、低空飞行、游艇旅游、文化演艺旅游等新业态旅游场所,以及文化艺术场馆、网红打卡地等;
7.十佳文化旅游节会(营销推广活动)
(1)已在市级文旅部门进行报备;
(2)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
(3)对长沙市文化旅游形象建设和旅游收入增长作用显著。
四、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7月20日—7月27日)。各文旅企事业单位或行政机构对照各类评选条件,自行收集依据、核定数据,认真填写《长沙市文旅行业品牌评选申报表》,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个类别。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企业简介和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区县(市)文旅广(体)局(上报资料数据为上年度企事业单位发展情况)。
2.区县(市)推荐(7月28日—8月4日)。湘江新区宣传工作部,各区县(市)文旅广(体)局根据申报内容以及日常管理、检查所掌握的工作情况,择优推荐各类评选对象,其中,湘江新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5个类别(除十佳智慧文旅典型应用场景和十佳伴手礼外的5个类别)的项目上报总数不得超过12个,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5个类别上报总数不得超过8个,分类统一汇总上报市文旅广电局。
3.专家评审(8月5日—8月20日)。由相关业务处室邀请机关纪委分头组织专家对品牌评选项目进行评审复核或实地考察,每个类别(除十佳智慧文旅典型应用场景和十佳伴手礼外的5个类别)提出12个建议名单交资源开发处汇总,征求市安委会、市综治办、市文明办等部门意见后,由全体局领导和处(室)长进行差额投票,形成投票结果,再提交局 组会研究,确定候选单位名录,报市政府审定。
4.社会公示(8月21日—8月25日)。评选结果通过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务网、长沙扶持通网对外发布,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各区县(市)文旅部门联系人;
2.长沙市2023年度十佳文旅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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