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组织对省级平台进行评价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充分发挥长沙地区获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平台的功能与作用,长沙市科技局将对2018年立项的省级平台项目组织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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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
2018年长沙地区内获得省级平台立项并验收通过的项目,其中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7家,省级重点实验室32家,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家,共75家(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评价内容
根据各平台的功能定位与职能职责开展评价,主要内容从立项批复至2023年5月底,包括平台建设运行管理情况、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条件、科研能力与科研产出、公共服务、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取得的成效等。
三、评价组织
评价工作由长沙市科技局组织,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实施。本次评价将采取现场评价的方式。
四、评价材料
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二)。
2、立项批复文件(含共建协议或任务书)。
3、平台建设运行情况总结,内容包括批复立项以来平台建设运行管理情况、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条件、科研能力与科研产出、公共服务、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取得的成效等。
4、建设运行管理情况证明材料(含所有参与单位)
(1)组织管理、组织架构、制度建设等;
(2)人才引进、培养、培训等人才队伍建设;
(3)场地建设、仪器设备配置、平台建设效果等。
5、科研能力与科研产出证明材料
(1)开展的技术攻关、课题研究、技术合作与技术开发等;
(2)已取得的技术成果、专利、软件著作权、临床新技术备案、新药和医疗器械证书、制定的技术或行业标准、发表的论文和专著等;
(3)承担国家、省部级研究开发项目及获得经费、科研奖励等;
(4)包括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合作等。
6、公共服务证明材料
平台开放共享、面向行业开展的公共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与合作、产业赋能、举办大型学术交流会议等。
7、资金投入与使用证明材料
(1)平台立项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与2023年5月份财务报表;
(2)执行期内资金的投入与使用情况明细表。
8、平台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情况
对外开展的各类服务收入明细表、产生的社会效益等。
9、其他有关平台实施效果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各平台抓紧时间认真准备,按序用A4纸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封面请注明平台(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6月16日17时前报送1份到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验收评价部(长沙高新区麓景路2号创优楼1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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