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组织申报2023年先进制造业高地 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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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申报时间
(一)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及财政局、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及财政分局,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要组织项目申报企业在项目管理系统中上传项目申报资料,对申报企业、项目和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符合申报要求,并在2023年6月9日前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推荐(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一并报送)。如期未将正式的联合行文报到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的,视为放弃申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将不予推荐。
二、组织申报要求
(一)项目资料要求
1、项目资料原则上采取网上报送方式,不接受纸质资料(申报指南中相应方向有明确要求的除外)。项目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指南和申请报告模版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通过省工信厅项目管理系统或省财政厅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上传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相关附件应全部插入到项目申请报告中,不接受多个文件上传)。补助类项目应先通过省工信厅项目库系统填报完整的项目入库信息(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再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资料是资金安排、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验收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企业要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数据准确性负责,部分支持事项的申报资料需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在申报资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见申请报告模板)。由委托授权人签名的,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相关授权文书。
3、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及财政局、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及财政分局,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要对申报资料的要件齐全性等认真把关,并及时在申报系统中审核。坚决杜绝虚假申报,不得推荐明显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核减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
(二)上报文件要求
1、各区县、园区推荐文件需报送纸质文件一式4份(包括红头文件和项目汇总表,项目汇总表包括省厅通知中的附件3和附件4中需额外填写的汇总表),分别报市工信局投资规划处3份,市财政局企业处1份。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必须是可编辑表格文件,不能是PDF或图片文件)发送到邮箱cs88666751@163.com(项目汇总表信息需与系统上和申报资料填报的信息一致)。
2、重点产业类、重大项目贷款贴息、重大平台类、转型升级类项目的申请报告中的真实性承诺和推荐单位审核意见页(排版在一页纸)需申报企业单独打印,法人代表签字、盖单位公章,由区县、园区工信(产业)部门、 门审核通过后(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市工信局投资规划处2份。
(三)其他事项
转型升级类项目申报,湘江新区不超过3个项目,国家级园区(长沙经开区、望城经开区)各不超过2个项目(共4个),长沙县、望城区、开福区、雨花区、芙蓉区和天心区不超过1个项目(共6个),宁乡市、浏阳市项目按省厅通知要求直接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报市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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