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沙市农业品牌和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奖励补助汇编!
2023年长沙市农业品牌和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奖励补助分为投资补助类、生产补贴类、品牌奖励类等补助政策,其中三类汇总含多种申报奖励补助和相应申报条件,对长沙市企业扶持力度大,对长沙市政策不了解,可以免费咨询:187 5515 0022(同V)
一、投资补助类
(1)长沙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申报补助:对新购置农产品加工设备或新(扩)建农产品加工厂房200平方米且购置农产品加工设备投入50万元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投入每增加50万元,增加15万元补助,单个主体年度补助不超过60万元。
(一)申报条件:
1.长沙市域内从事粮食、蔬菜、畜禽、茶叶、水果、水产、中药材、油料、休闲食品、奶制品、饲料、种业、农作物副产物原料化加工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且具备加工或相关资质(种业企业和新建项目除外)。
2.新购置加工设备造价不低于 50 万元,或新(扩)建加工厂房不低于 200 平方米并购置加工设备(总造价不低于 50 万元)。
3.新(扩)建项目必须取得用地手续。
4.2022年已立项市级同类项目,中期监管中未建设的不得申报。
5.同等条件下长沙县优先支持茶叶加工项目,其他区县优先支持“长沙绿茶”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使用企业。
(二)实施期限
市级核实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长沙市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表》。
3.《项目绩效目标表》。
4.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农产品加工或相关资质等复印件。
5.中小微企业提供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
6..企业简介及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明细及计划等)。
(四)建设内容范围及标准
1.加工厂房以建筑面积为准,建设内容为正负零以上设施。优先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
2.加工设备指清洗、分割、风(烘)干、冷凝、冷藏、加工、包装、传输、环保设备。
二、生产补贴类
长沙市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补助:对离田收集秸秆2000亩、3000亩、4000亩的秸秆收储中心(站),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4万元的年度补贴。
(一)申报条件
1.在长沙市内从事农作物秸秆离田作业的秸秆收储中心(站)、农业经营主体。
2.在长沙市内收集农作物秸秆每年达2000亩次以上(以“北斗终端纪录作业”数据为准)。
(二)实施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农作物秸秆离田收集补贴项目申请表》。
3.《项目绩效目标表》。
4.长沙市域内依法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收储站点照片。
5.秸秆离田作业机械照片如拖拉机、捡拾打捆机等。
6.秸秆离田作业人员基本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品牌奖励类
(1)长沙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文化融合示范项目申报补助:对评定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文化融合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一)申报条件
1.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三星级以上农庄。
2.新建项目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企业近两年运行正常且年均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以上,年均营业利润率5%以上。
3.拥有一个以上的乡村文化体验项目,该项目于申报指南发布之前在传统媒体(县级以上)或主流新媒体上报道或推广1次以上。
(二)评选条件
1.根据农庄资质、整体风貌、营业收入与利润、乡村文化体验、产业就业带动、品牌打造、运营推广、消费者满意度、数字人民币推广方面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评选不超过30名。
2.大众点评或美团消费者评价满意度达4分以上,样本数不低于100个。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长沙市休闲农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申报表》。
3.《项目绩效目标表》。
4.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简介与印证资料(含审核评分表涉及的内容)。
(2)长沙市农业企业升级发展项目申报补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类)、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场(厂)、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水产良种场、饲料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五星级休闲农庄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申报条件
1.2022年10月31日—2023年10月30日期间获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类)、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场(厂)、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水产良种场、饲料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五星级休闲农庄的主体;获新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的主体均可申报。
2.信用中国(湖南长沙) 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实施期限
2022年10月31日—2023年10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1.农业农村部、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认定文件(文书)。
2.正常运营和信用中国(湖南长沙) 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3)长沙市有机认证奖励项目申报补助:对新获得农业农村部(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机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个产品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主体年度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一)申报条件
新获得农业农村部有机认证
(二)实施期限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长沙市农业品牌建设项目申报表》。
3.《项目绩效目标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农业农村部有机农产品认证证明复印件。
(4)长沙市绿色认证奖励项目申报补助:对新获得农业农村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个产品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绿色食品续展的,按每个产品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主体年度奖励不超过5万元。
(一)申报条件
1.新获得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认证
2.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续展认证
(二)实施期限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长沙市农业品牌建设项目申报表》。
3.《项目绩效目标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认证或续展证明复印件。
(5)长沙市国际性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补贴项目申报补助:对参加境外国际性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的企业,按每个展位3万元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30万元。
(一)申报条件
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搭建标准展位不低于9平米。
(二)实施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2023年长沙市农业企业展示展销项目报备表》。
3.《2023年长沙市农业企业展示展销项目申报表》。
4.《项目绩效目标表》。
5.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官方邀请函或通知。
7.展位搭建合同、发票以及其他参展费用发票;发票总金额不低于补助金额。
8.新闻报道、图片以及视频资料等。
(四)建设内容范围及标准
补助展位搭建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每个展位3万元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30万元。
(6)长沙会国内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补贴项目申报补助:对参加国内市级以上官方组织的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的企业,按每个展位1万元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一)申报条件
企业参加国内市级以上官方组织的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搭建标准展位不低于9平米。
(二)实施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2023年长沙市农业企业展示展销项目报备表》。
3.《2023年长沙市农业企业展示展销项目申报表》。
4.《项目绩效目标表》。
5.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官方邀请函或通知。
7.展位搭建合同、发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发票;发票总金额不低于补助金额。
8.新闻报道、图片以及视频资料等。
(四)建设内容范围及标准
补助展位搭建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每个展位1万元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10万元。
(7)长沙市区县(市)政府举办展会节会补助项目申报补助:支持区县(市)人民政府举办区域公用品牌的农产品展会、节会,对每个展会、节会的承办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一)申报条件
区县(市)人民政府围绕区域公用品牌、国家地理标志、地理商标重要农产品开展展会、节会活动,重点支持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
(二)实施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2023年长沙市农业展会节会项目报备表》
3.《2023年长沙市农业展会节会项目申报表》。
4.《项目绩效目标表》。
5.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区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7.承办单位财务审核程序资料以及每项支出经费完整的财务资料。
8.新闻报道、图片以及视频资料等。
(四)建设内容范围及标准
补助展会、节会会场搭建、媒介宣传等相关费用,每个展会、节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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