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 的 精神,全面落实 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助力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按照2023年2月省政府与农发行总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现就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我省重大项目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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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本批次重大项目融资专项总量1500亿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农发行湖南省分行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协同联动,聚焦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6个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优化信贷政策,创新融资模式,丰富服务手段,加大期限长、成本低、规模大、资金保障程度高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
二、重点领域
(一)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等战略物资稳产保供。对接全省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支持粮食仓储设施、粮油产业园区和产后服务体系,能源资源及战略物资储备项目建设。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8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等“四个业务板块”,持续加大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支持力度,突出支持国家储备林及林下经济项目建设。
(三)农业现代化。对接全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突出支持亩均标准3000元以上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大力支持种业、农业机械、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农产品批发和农贸市场、连锁配送等流通网络建设;突出支持一批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择优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聚焦“一县一品”、全省十大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加大“湘米、湘菜、湘茶”等产业仓储保鲜、精深加工、现代流通、品牌培育等建设。
(四)农业农村建设。在水利建设方面,围绕省市县水网骨干工程、流域防洪工程、灌区建设与改造、水生态保护治理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标杆示范水利建设项目。在农村路网方面,依托湖南交通强国试点,支持城乡客运一体化,打造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突出支持强农惠农高速公路建设;择优支持湘赣边普通国省干线建设,助力实现城乡交通服务均等化。
(五)区域协调发展。对标国省两级专项规划,积极支持全省“一核两副三带四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强省会”战略和长株潭都市圈建设,助力岳阳、衡阳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支持革命老区、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城市等转型振兴,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大力支持以县域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五好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县域公共设施、园区配套设施、职业教育等项目建设。
(六)生态文明建设。对接全省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和重点行动,支持涉农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循环产业园建设,岳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绿色服务等六大绿色产业项目建设。
三、政策保障
(一)专项信贷规模保障。各级发展改革委和农发行分支机构联合建立重大项目库,同步报省发展改革委和农发行湖南省分行。对纳入重大项目库的项目,在贷款规模上给予专项保障,同时优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发行总行推送申报农发基础设施基金。
(二)合理延长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建设、管理、运营的实际需要合理延长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农村路网建设及水利建设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国储林建设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40年,国家交通运输重大工程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40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45年。
(三)对标同业体现优惠。对纳入重大项目库的项目,给予农发行政策允许内对标同业优惠融资利率支持。
(四)优化融资担保方式。根据项目实际,可采取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对纳入重大项目库的项目,在担保准入方面给予农发行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优条件支持。
(五)建立高效绿色通道。对纳入重大项目库的项目,在省、市两级投资联审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农发行执行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审查、优先审议、优先审批、优先发放等“六优先”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政银高质量合作。各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投融资政策研究,结合项目实际,提出融资建议。各级农发行要加大政策宣介、客户服务和项目对接力度,协同发展改革部门加强项目顶层设计,提升项目融资能力。
(二)加强项目遴选和管理。各级发展改革委要主动遴选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帮助指导项目单位加快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办理,促进项目快速落地。各级农发行要主动上门对接服务,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和产业化的原则,融资融智,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创新融资模式。
(三)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委与农发行要建立常态化项目对接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定期举办项目融资对接、政策交流等活动,及时掌握、定期调度项目融资工作进展,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和重大事项。各级农发行要按季度向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反馈项目办贷进展情况。
(四)推介典型融资案例。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农发行湖南省分行遴选年度典型融资模式案例,制作《政策性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融资模式案例汇编》,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交流推广。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发挥优质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五、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发改部门与本级农发行进行沟通会商,形成县(市、区)重大项目清单,填报项目入库申报表(见附件)后,报送市州发展改革委。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与本级农发行对县(市、区)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确保项目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并于2023年5月底前将首批项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农发行湖南省分行入库。6月30日前,有需求的市州可报送第二批项目库清单。农发行湖南省分行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评审、自主决策,对项目予以支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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