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申报奖励补助申报看过来
选择申报哪一项湖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申报奖励补助政策?近期湖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申报是有不同奖励补助政策的,就几项补助政策讲解:
一、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及收益分配细则,科研人员(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入股股权),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由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自主分配,其余部分统筹用于科研、知识产权管理及相关技术转移工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对通过认定授牌并投入运行的省级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按照《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湘财企〔2022〕10号)规定,根据中试平台(基地)技术水平和对外提供服务情况,按不超过平台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对促成技术成果交易的科技中介机构,按照不超过实际技术交易额的0.5‰给予补助,单家机构每年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科技中介机构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中介机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实施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鼓励合作银行根据企业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价值分档授信,按需发放无抵押、低利率信用贷款。单家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超出额度部分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省级与企业所在县市区按1∶1比例共同设立风险补偿资金。风险补偿资金原则上承担不超过贷款本金损失的70%,省级与企业所在县市区按照同比例进行风险补偿。
五、开展天使投资股权引导基金改革试点,设立湖南省天使投资股权引导基金。
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申报奖励补助内容咨询:187 5515 0022 同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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