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长沙市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根据《长沙市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发改行发〔2020〕41号)有关要求,长沙市粮食专项资金申报实行项目库管理,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扶持作用,推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六大提升行动",有效促进全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面向各区县(市)、市直相关项目单位征集、遴选和储备一批粮食产业项目,补充完善2023年度长沙市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一)粮食产业化发展类
包括: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等项目。涉及粮油加工企业新建、改造生产线,对加工生产技术进行提质升级;通过整合区域生产加工资源积极构建粮油产业新型业态,集中打造粮油区域公共品牌等内容。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19855109130(可加v)
(二)粮食安全保障类
包括:粮食流通、检测、应急保障、宣传推广等项目。涉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具备 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等服务功能。
二、基本条件
(一)根据《长沙市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发改行发〔2020〕41号)等有关规定,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的同一建设内容在建设期内只能申报一次粮食专项资金支持,已获得同级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市级粮食专项资金。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或社会团体,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无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保责任事故等。
(三)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优势,预期可以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或有利于形成新的产业经济增长点。
(四)项目应为2021年1月以来新建或提质改造,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建设完工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未入库项目不得申报2023年度市级粮食专项资金,各区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项目单位加强指导,对照项目类别和基本条件对拟申报入库项目严格把关,进一步加
强查重审核。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五区的分子公司申报入库项目由集团负责审核、汇总、上报。
(二)为客观掌握产业发展现状和项目建设情况,严把入库项目质量关,更加科学精准谋划2023年度长沙市粮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拟于近期对各区县(市)和相关项目单位开展现场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区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市直相关项目单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如实汇总填写《2023年度长沙市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档和纸质档(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粮食行业发展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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